(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申请贷款前。
(三)所需资料:
请咨询对应的贷款银行。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公积金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申请银评”功能,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房产证件,选择意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
2、贷款银行完成评估;
3、办理贷款申请。
(五)办理地点:
公积金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
(六)办理方式:
自助渠道办理。
(七)办理时限:
申请银评后(申请当日不算),对应的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银评结果。
(八)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