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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银评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9-29 15:42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申请贷款前。

  (三)所需资料:

  请咨询对应的贷款银行。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公积金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申请银评”功能,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房产证件,选择意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

  2、贷款银行完成评估;

  3、办理贷款申请。

  (五)办理地点:

  公积金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

  (六)办理方式:

  自助渠道办理。

  (七)办理时限:

  申请银评后(申请当日不算),对应的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上传银评结果。

  (八)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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