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受委托银行 | 1.在东莞依法设立并获准经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须已满三年; 2.在东莞各分支机构近两年未发生系统性风险、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或受监管部门公开处罚; 3.业务及结算系统可实现对接; 4.在东莞近两年每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占住户部门新增人民币贷款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 5.在东莞当前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不少于50亿元; 6.在东莞当前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不高于1.5%; 7.完善的贷款档案管理体系(专人、场地、制度、标准化); 8.全天候配备组合贷款额度(合作期资金投放计划及承诺书); 9.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经验。 | 1.违反业务规程造成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办理、无法取得贷款抵押物权证; 2.未尽抵押物权证等档案管理责任造成贷款资料毁损、遗失等状况; 3.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