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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900752053420A/2026-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6-05-22
名称: 民法典宣传月|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法治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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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法治提示

发布日期:2026-05-25  浏览次数:-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活动的基本遵循,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履约、逾期催收、责任承担密切相关。为引导借款人恪守契约、按时还款,维护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缴存人合法权益,现就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做如下法治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还贷是法定义务

  · 诚信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办理公积金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即产生法定约束力,按时足额还款是法定义务。

  · 借款合同责任(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抵押权保护(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零二条):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并依法登记,抵押权受法律保护;逾期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实现抵押权。

  · 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房贷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清偿责任。


  二、贷款逾期:法律后果早知道

  公积金贷款逾期绝非小事,贷款逾期即构成违约,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与成本:

  · 产生逾期罚息,还款成本持续增加。

  · 上报征信系统,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 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逾期贷款。

  · 被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一次性结清全部本息。

  · 抵押物被依法处置(查封、拍卖)。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限制信贷。

  · 承担全部法律费用(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三、逾期别慌!正确处理这样做

  遇到困难不可怕,逃避失联代价大。请牢记主动沟通、依法协商、积极履约:

  · 及时还款:发现逾期第一时间足额补足,减少罚息与征信影响。

  · 主动联系:不拒接电话、不刻意失联,积极联系贷款行说明情况、协商解决方案。

  · 履行共同责任: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应共同担责、协同还款,离婚协议不能对抗法定还款义务。


  四、温馨提示

  信用无价,守法心安。公积金贷款是惠民安居政策,更是一份法律契约。请广大借款人:

  · 牢记还款日,足额存资金

  · 逾期早处理,主动多沟通

  · 守信护征信,守法避风险

  · 共同守底线,安居更安心

  让我们以民法典为指引,共筑诚信守约的住房金融环境,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安居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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