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关于“本市转入”业务采用新模式的通知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日期:2018-05-25
【打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住建部统一部署,我市全国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功能将于528日上线。直连功能上线后,“本市转入”业务将采用新模式,办理将更加便利、高效。

采用新模式后,职工可到我中心任意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建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农行、东莞农商行、中行、浦发、招行)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本市转入”业务,不再受所在单位归集银行的限制,职工申请“本市转入”后,后续转账、补缴等业务统一在后台办结。具体申办资料参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525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8〕31号关于“本市转入”业务采用新模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