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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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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675号)有关要求,现编制并公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发挥公积金信息服务作用,助力东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调整、行政执法、年度报表等政府信息。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好人事任免、重要会议等通知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41条,总访问量达651万多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5条,关注人数达175万余人。

  (二)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均通过网上申请),申请人均为企业,申请内容皆为出具单位守法情况证明,我中心及时联系,引导申请人按照业务规程顺利申请并已办结业务,答复率、及时率为100%。因所申请内容属于业务办理,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申请人在顺利办理业务后均主动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注重加强常态化政府网站监测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按要求编制我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需经办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对外发布,重大事项信息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全面开展一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重点对我中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治性错误表述及有害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认真对照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细则进行自评自查,提升我中心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扎实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常态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功能正常。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信访、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汇总梳理意见建议,作为优化公积金政策、改善管理服务的重要参考。及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3600件次、阳光热线133件次、信访信件39件次。领导带队上线阳光热线1次,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8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5

0

0

0

0

5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和高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稿形式单一、内容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2022年,我中心将围绕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开展日常自查,按规定时限更新信息,避免信息积压、超时未更新等现象发生。

  二是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优化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通过案例剖析、短视频讲解、图表分析等方式,及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积金政策。发挥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依托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新动向、热点问题新回应、工作落实新成效,扩大政策解读的传播范围、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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