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32号)有关要求,现编制并公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发挥公积金信息服务作用。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号、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群众公开政策调整、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政府信息。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好人事任免、重要会议等通知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7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4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条、“南方+”发布信息3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154万,南方号订阅人数近1000人。
(二)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通过网上申请,3宗申请人为商业企业,1宗申请人为自然人。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涉及行政执法、业务指南等信息。除3宗由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外,已按照规定办理回复,信息公开件答复率、及时率为100%。
(三)规范化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互通,按照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规范,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该年度未发生栏目逾时更新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需经办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对外发布,重大事项信息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认真对照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细则进行自评自查,提升我中心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认真接受外部监督。2020年没有外部监督单位对我中心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二是主动公开单位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信息等,让群众全面了解中心运作情况。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过网上信访、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三是完善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机制,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强化监测巡防,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栏目内容分类不够规范。二是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展现形式单一。三是办事指南不够清晰,公开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优化。
2021年,我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集约化整合要求,进一步为中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提质减量,确保栏目设置规范、内容更新及时、分类明晰。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主动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及时进行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如图文并茂、以案释法、动画视频讲解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增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dggjj.dg.gov.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zwgk.dg.gov.cn)下载。如果对本报告存有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五楼综合科,邮编:523000,电话:0769-2233707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7日
PDF文件查看:2020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