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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具单位守法情况证明业务指南

发布机构:本站 发布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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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1.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已在我市办理缴存登记,开户为在职职工缴存,且账户状态正常。

  2.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

  3.单位在本市不存在住房公积金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所需资料

  1、网厅自助申请:无。

  2、前台受理:《出具单位守法情况证明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单位已开通自助服务的,可通过网厅自助申请开具证明;单位未开通自助服务的,可通过前台受理:

  1、网厅自助申请:开通自助服务→网厅申请→审核→办结→网厅打印证明

  2、前台受理:提交资料申请→窗口资料收取→审核→办结→前台领取证明

  备注:单位在前台受理后开通自助服务的,办结后可通过网厅打印证明。

  五、办理地点、时间

  前台受理办理地点:【政策法规科】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七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条件符合,一般从受理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八、备注

  十、相关表格下载:

  《出具单位守法情况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