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十三、错账调整

发布机构:本站 发布日期:2023-03-13
【打印】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二、办理条件

  因缴存单位经办人错误申报职工缴存信息或银行柜员操作失误,并已发生资金到账。

  三、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须说明具体情况并罗列需错账调整人员明细);

  2.住房公积金冲账调整电子清册(办理冲账业务,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中心审核小组审核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点击查看网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方式

  银行窗口或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七、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并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八、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九、备注

  1.“冲账”指从职工账户余额中将多缴部分调出至单位挂账余额中;

  2.“调账”指在弄错金额的职工之间相互调整;

  3.批量办理只能用于“冲账”业务。

  十、相关表格

  《住房公积金冲账调整电子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