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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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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及调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调休,共3天。2024年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假期我中心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以及各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承办网点暂停公积金服务。

  假期因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需要,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短信等自助服务渠道暂停受理业务。

  详情可咨询服务热线0769-12345、12329。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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