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广州银发〔2015〕172号)要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2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5%调整为1.6%,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3.25%调整为3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3.75%调整为3.5 %。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150629.pdf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附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85 |
1.6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3.25 |
3 |
五年以上 |
3.75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