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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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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