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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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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经市政府批准(东府办复[2002]577号文)于2002年10月30日成立,管委员会是住房公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能:(一)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9人)
梁国英(市人民政府)
黎达潮(市人民政府)
罗军文(市财政局)
秦庆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王业宽(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
洪晓杨(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王汝铭(市审计局)
刘凯文(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谢卫东(市房产管理局)
二、工会和职工代表(8人)
黄慧红(市总工会)
周伦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王争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戴雪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朱海滨(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何 燕(东莞南城新科磁电制品厂)
卢 滢(东莞市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罗礼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单位代表(8人)
郭荣新(市社会保障局)
曾 莉(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王徐坚(莞城街道办事处)
赖松波(石龙镇人民政府)
邓锡标(虎门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刘创胜(厚街镇人民政府)
麦锦彪(长安镇人民政府)
袁派瑜(常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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