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办理提取:
1、申请人和病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与病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二、再次办理提取:
1、申请人和病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2、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
3、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其他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收费票据须是一年之内未办理重大疾病提取过的住院票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