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经市政府批准(东府办复〔2002〕577号文)于2002年10月30日成立,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能:(一)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五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叶葆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陈志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儒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谢 丹(市财政局)
委 员:温晓红(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
秦玉芳(市政协办公室)
黄载良(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王学敏(市行政学院)
申 忠(市总工会)
林 慧(市中医院)
谢悦增(市人大代表,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顾 翀(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陈英毅(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何 燕(东莞南城新科磁电制品有限公司)
罗礼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罗建云(东莞市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赵 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冯永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志扬(市商务局)
杜 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朝琴(市司法局)
陈美婵(市自然资源局)
欧 英(市税务局)
李春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陈骏良(市房地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