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对缴存基数超出规定范围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2〕64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索引号: | 12441900752053420A/2022-001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名称: | 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 ||
文号: | 东公积金通〔2022〕64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主题词: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对缴存基数超出规定范围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2〕64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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