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治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东莞中心”)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多措并举狠治行业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对违规人员实施失信惩戒。东莞中心严格执行新修订出台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违规职工纳入失信名单,取消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将违规情况通报职工所在单位,追缴骗提资金或提前终止贷款。对中介机构或人员参与伪造资料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线索。
二、加大违法违规线索排查力度。东莞中心对外公布网络、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举报和征集线索渠道,广泛收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以内部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为突破点,不断提高线索摸排能力,全力排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和贷款等高风险业务。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落实跨地协查机制,对疑似违规材料通过公函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三、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东莞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宣传展板展示警示标语及业务指引,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关于开展我市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告》等文章,利用政策宣讲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宣传政策,提高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让职工明确违规提取、贷款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引导职工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规范和改进业务政策。东莞中心通过对业务数据的跟踪分析,对购买外市二手房提取增加“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的限制条件,精准打击非法中介伙同或帮助提取申请人通过买卖异地二手房等短期购房违规套取公积金并从中牟利的行为。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莞中心共排查高风险业务2700余笔,查处违规骗提业务18宗,处理违规骗提职工19人,均作出“5年内限制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处罚,追回违规提取资金约50万元,向市公安局移交违法中介线索4宗。在专项斗争的牵引带动下,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违规乱象已得到明显遏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