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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900752053420A/2020-0018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7-10
名称: 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升级及购买二手房可在线申请贷款的通知(缴存职工)
文号: 东公积金通〔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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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升级及购买二手房可在线申请贷款的通知(缴存职工)

发布日期:2020-07-13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即日起,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经升级后新增部分个人业务办理功能:

  一、缴存类:异地转入申请(“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新增);

  二、提取类:逐月划扣协议签订(含申请及取消);

  三、证明类: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提取情况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四、贷款类:在线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详见附件1、2)。

  特此通知

  附件:1.在线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引;

  2.在线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视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33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升级及购买二手房可在线申请贷款的通知(缴存职工)


  附件1

  在线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引

  一、在线申请的条件

  (一)所购住房为二手房;

  (二)已办出买方的不动产权证;

  (三)已出具二手房评估报告;

  (四)申请人已开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

  (五)申请人、配偶、出卖方、产权共有人证件类型是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申请人、产权共有人的(已婚、离异)婚姻状况是2005年之后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所登记;

  (七)申请人应为本市缴存职工,配偶可以是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

  (八)申请材料齐全,已扫描或拍摄相关材料的照片。

  访问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EdgeIE10以上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在线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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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意事项

  在充分授权和确保信息安全、准确、有效的情况下,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贷款的场景应用实现了以下突破:

  (一)自动获取信息:与包括贷款申请密切相关的人行、民政、不动产、异地公积金中心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

  个人征信报告:申请人及配偶通过“莞证签”小程序签名授权,在线查询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系统自动判断申请人家庭负债情况及信用情况。

  婚姻状况:2005年在广东省内登记结婚、离婚的,可通过民政接口验证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否一致。

  不动产登记情况:申请人录入其中一本不动产权证编号,可获取该套房屋的登记信息。

  异地缴存情况:配偶在广东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可通过“异地缴存”接口获取缴存信息,可免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运用电子证照:系统自动获取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成功获取的电子证照不允许修改,申请人无需再上传相关附件。

  (三)运用电子签名:在“莞证签”小程序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贷款申请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