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即日起,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的商贷信息互通业务全面开通。在该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下称“商贷”,含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缴存职工,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贷款数据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业务时,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流水,且可办理逐月划扣业务。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7〕38号关于建设银行全面开通商贷信息互通业务的通知
索引号: | 752053420/2017-012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11-29 |
名称: | 关于建设银行全面开通商贷信息互通业务的通知 | ||
文号: | 东公积金通〔2017〕38号 | 发布日期: | 2017-11-29 |
主题词: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即日起,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的商贷信息互通业务全面开通。在该行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下称“商贷”,含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的缴存职工,授权我中心成功获取贷款数据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业务时,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流水,且可办理逐月划扣业务。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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