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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2053420/2016-00897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4-06-04
名称: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等有关事宜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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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等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

    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将于本月16日启用。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针对市民近期提出的疑问,现对新系统启用后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供缴存凭证,职工凭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即可办理相关业务。职工无须专程获取缴存凭证,建议职工到窗口办理业务时顺便打印即可,急需缴存凭证的可凭身份证件到业务网点打印。
    二、原公积金存折不再使用,公积金龙卡只保留银行卡功能,并默认为公积金提取转账的绑定账户。
    三、已开户缴存的职工原公积金账号不变,新开户缴存的职工可从发放的缴存凭证上知悉公积金账号。
    四、查询缴存余额的途径
    (一)网站查询。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凭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公积金账号后6位)查询;
    (二)柜台查询。本人凭身份证件到中心、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查询;
    (三)柜员机查询。目前柜员查询功能不正常,不建议查询。7月1日后,原公积金龙卡可在建行柜员机正常查询;无龙卡职工凭身份证件和名下的建行储蓄卡到建行柜台办理签约查询业务后,可持名下任一东莞建行储蓄卡到全市建行柜员机查询。
    (四)近期中心将开通多媒体终端查询及短信查询;今后还将开通电话查询等渠道。
   如有疑问,请致电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769-12329,或建行咨询电话:0769-2242473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