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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2053420/2016-00778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6-05-26
名称: 关于办理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CA证书的通知
文号: 东公积金通〔2016〕35号 发布日期: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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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CA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6  浏览次数:-

各企事业单位:
    为方便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在线自助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CA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依据
    CA证书是在互联网上等同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唯一性身份确认标识。CA证书可保证在线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行为主体身份的确定性,是实施电子政务信息化应用的安全和信任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接入CA数字证书体系,实现业务资料采集的电子化及办理流程的无纸化,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办理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如需开通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自助服务权限,则均需办理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CA证书。(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操作权限
    办理CA证书后,可在东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增减变动、正常汇缴、市内转移、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查询等业务。(未办理CA证书则只可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
    四、所需资料
    1.单位成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申请表(单位)》一式三联;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单位业务)》一份;
    4.《单位自助服务操作员登记表》一份;
    5.《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协议》两份;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相关资料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www.dggjj.cn
    五、办理流程

 /ecdomain/ecplatform/fileHandle.do?action=read&objectID=20160525111910171

    六、办理地点
    1.开通网厅地址: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2.CA证书办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二楼(南城办事处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
    1.网厅开通:资料审核无误,银行柜台当天开通;
    2.证书密钥:收到申请资料并审核无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妥。
    八、办理咨询电话
    0769-28631001、 400-112-3838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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