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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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
索引号: | 752053420/2015-0055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5-04-01 |
名称: |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5-04-01 | |
主题词: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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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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