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23日
索引号: | 752053420/2011-0061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1-03-23 |
名称: |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1-0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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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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