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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900752053420A/2012-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2-07-16
名称: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收入证明、完税证明有关做法的通知
文号: 东公积金通〔2012〕2号 发布日期: 20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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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收入证明、完税证明有关做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即日起,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交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都需要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各自的收入证明和完税证明中签章(签字并按指模)确认,并书写:此证明由本人提供,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