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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900752053420A/2012-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2-09-21
名称: 关于扩大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范围的通知
文号: 东公积金通〔2012〕5号 发布日期: 20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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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1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自2011年7月4日试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以来,我中心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务求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减轻群众还贷负担。根据试行情况,决定扩大商转公贷款业务实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范围:将“商转公贷款”业务扩大至虎门、石龙、塘厦、厚街、常平5个镇。扩大后,“商转公贷款”实施范围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虎门、石龙、塘厦、厚街、常平共9个镇(街),今后视情况进一步推广。
    二、实施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三、受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
    四、咨询电话
    (一)贷款管理科:22337076;
    (二)常平办事处:81178991;
    (三)塘厦办事处:82772882;
    (四)虎门办事处:85168102。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