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条件
1.缴存基数不得超出中心公布的缴存基数范围;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缴存比例应为2%的整数倍;
2.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三、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线下网点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八、备注
1.每一缴存年度只能调整一次基数,指在同一单位同一缴存年度下最多只允许存在两个基数,只存在一次基数调整;
2.本指南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缴存调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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