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或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柜台”)领取;
2.办理业务所交到银行柜台的资料都需盖单位公章;
3.办理缴存业务要求提供的证件类型包括: 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4.单位自助服务分为“证书版”和“非证书版”两种类型,其中“证书版”可自助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并办理归集业务;“非证书版”仅供自助查询单位情况信息和单位明细信息。其中,“证书版”分为两种权限:一种是一级权限,操作员级别为“全权”,可以直接办结业务;另外一种是二级权限,操作员级别分为“制单”和“审核”,其中由持“制单密钥”的操作员来办理业务,由持“审核密钥”的操作员来最终审核和办结业务;
5.开通单位自助服务“证书版”需要办理证书密钥,由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CA”)或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CA”)颁发。证书服务费由上述2家公司收取;
6.对单位自助服务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或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咨询;
7.本业务指南的最终解释以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为准;
8.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dggjj.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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